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三起典型案例通报
1.大通湖区金盆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益阳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检查发现问题交办函》(益医保交办函〔2025〕3号)进行核查,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大通湖区金盆镇卫生院存在过度检查、超医保目录限定医院级别用药、重复收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匹配错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229.37元。
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①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②将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10229.37元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③对卫生院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10229.37元予以1倍处罚,计10229.37元。④于2025年3月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
2.大通湖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益阳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益阳市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抽查督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的交办函》进行核查,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大通湖区人民医院存在分解收费、过度诊疗、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多计费用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31285.42元。
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①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②将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131285.42元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③对当事人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131285.42元予以1倍处罚,计131285.42元。④于2025年6月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
3.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益阳市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益阳市2025年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抽查督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的交办函》进行核查,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不合理诊疗、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9634.8元。
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①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②将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39634.8元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③对当事人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39634.8元予以1倍处罚,计39634.8元。④于2025年6月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至大通湖区纪委区监察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