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利剑”直击民生“小案”
发布时间:2025-08-08 08:43
作者:
浏览量:
A+A-
拿到800 余元执行款时,申请执行人周某难掩感激:“真没想到,就 800 多块钱,人民法院帮我追回来了!”
这笔钱的由来,是一起劳务纠纷。被执行人杨某拖欠周某800 余元报酬,经多次催要未还,周某诉至区人民法院。调解后,杨某未按约定时间给付,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杨某。电话中,杨某语气轻慢:“不就 800 多块钱吗?至于这么兴师动众?我过段时间有钱了自然会给。” 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杨某态度虽有迟疑,仍未明确表态。
考虑到杨某现居外省,几天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他:“年轻人生活不易可以理解,但达成调解就该守信用,为这点钱影响信用,甚至可能面临罚款、拘留,不值得。” 在执行法官的教育下,杨某同意偿还,并迅速将 800 余元存入指定账户,周某顺利拿到款项。
在大通湖区人民法院,类似标的额不大的案件并不少见。这些案件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区人民法院坚持按程序处理,全力保障每一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