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起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0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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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做好全省2025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后续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5〕57号)精神,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发现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其他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81836.85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处理:①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②将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181836.85元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③对卫生院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181836.85元予以1倍处罚,计181836.85元。
2.大通湖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做好全省2025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后续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函〔2025〕57号)精神,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发现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大通湖区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串换项目收费、分解住院、违反DIP支付政策、过度检查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33833.57元。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如下处理:①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②将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233833.57元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③对当事人违规问题涉及的医保基金233833.57元予以1倍处罚,计23383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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