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大通湖一男子暴力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2020-06-10 17:09
作者:胡紫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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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
6月5日0时许,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交警大队在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开展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当民警依法查处超载货车时,醉酒男子胡某军无故阻止货车过磅。期间,交警大队民警多次对其进行劝阻,胡某军无动于衷,借着酒兴肆意妄为。千山红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多次口头传唤胡某军至派出所接受调查,胡某军拒不配合,且一直辱骂民警,质疑公安民警身份,态度十分恶劣。民警立即对胡某军进行强制传唤,传唤过程中,胡某军用抓、咬等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致一名民警、一名辅警不同程度受伤。最终,民辅警合力将胡某军控制带离。
副区长、公安局长吴灿看望慰问受伤民辅警
案发后,分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精干警力对此案展开调查,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民警、辅警合法权益。经讯问,犯罪嫌疑人胡某军对其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军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正告: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暴力阻碍执行公务、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犯罪,大通湖公安将对暴力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予以打击!
审核:陈瑾媛 签发:易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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