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确保扶贫资金支出
发布时间:2020-07-10 08:22
作者: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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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四个全面”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顺利完成收官之年的脱贫攻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全面履行承诺制度。实行全面履行项目推进承诺制度,要求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时间节点的要求,承诺在规定的时限内序时推进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支付。
全面履行催办制度。对不及时启动的项目,不及时开展招投标、签订合同等相关工作,或项目进展缓慢的,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验收的实行全面催办,全力保障扶贫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工,切实提高资金的支付进度。
全面深入基层解困。派出扶贫资金管理人员深入一线,与镇相关部门的人员开展座谈、检查,分析问题的主要原因、实时跟踪管理、解决实际困难,帮助项目单位搞好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管理。
全面实行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度,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利用扶贫动态监管系统的数据,及时向区委、区管委主要领导报送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情况通报。
截止6月底,我区2020年收到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笔共1226.1万元,指标拨付率100%,已支付额618.65万元,总支付率达50%。
审核:陈瑾媛 签发:易家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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