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开展“禁磷”联合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2021-03-29 11:41 作者:姚高峰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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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务清单>的通知》(益生环委办〔2021〕9号)要求,3月25日至26日,区“禁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内千山红镇、河坝镇、北洲子镇和金盆镇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抽查了各镇、村(社区)超市、门店近20家,入户调查10余家,均未发现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行为,各超市、门店负责人表示自开展禁磷工作以来,都是销售无磷产品。



大通湖区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巩固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工作,让老百姓的“禁磷”意识不断深入。下一步区禁磷工作领导小组将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职责,将禁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同时,督促各镇(办事处)、村(社区)加大宣传力度,让“禁磷”工作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审核:陈瑾媛  签发: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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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