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3-15 11:37 作者:冷国强 蔡泽鑫 浏览量:
A+A-

3月15日,大通湖区举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体店授牌仪式,拉开了该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副区长张量宇参加。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营造安全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大通湖区市场监管、农业、司法、烟草、电力等22家部门企业联合开展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消费维权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包括现场咨询、集中执法行动,宣传车巡回宣传、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抽奖活动,启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以及集中销毁一批违法侵权物品。

在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体店授牌仪式上,大润发、富万家等5家商场超市成为了该区首批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试点商家,这些商家可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退货条件、退款时限和方式、退货流程等,并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消费者在承诺期限内,凭购物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即可向经营者提出退货。在全市率先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是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具体体现,该局选定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消费相对集中的商超作为试点,并逐步向服装、家具电器、化妆品等领域扩展,努力打造“放心消费、乐购无忧”的消费环境。

在宣传活动现场,参与部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解答群众咨询,讲解如何识别假劣药品、食品,引导居民科学、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条幅2条,制作展板13个,解答群众咨询46人次。

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消费维权宣传氛围。

签发:魏瑶  审核:陈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