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大通湖湖泊保护立法,为“利剑”行动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2-07-07 10:51 作者:姚高峰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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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水资源,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7月5日至6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和相关专家组成调研组赴大通湖流域开展《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编制工作的现场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7月5日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大通湖、沅江市、南县三区县(市)交界处、五七运河入湖口、千山红污水处理厂、四季红北河口电排、金盆运河入湖口、大通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大通湖水生植物产业示范区等地开展现场调研,获得了大量有效的立法依据。

7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和大通湖区、沅江市、南县三区县(市)司法、水利、农业、生态环境、相关各镇(办事处)以及企业代表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在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会议室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大通湖区副区长尹平出席会议。

会上,编制组负责人详细解读《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参会人员就管理办法提出建议、意见,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参会领导对立法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尹平表示:大通湖水环境治理是我区的头号工程,区委区管委会把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从制定到逐步完善,所有成果都来之不易,涉及的问题全面、细致,经过专家团队深入的调研和认证,并结合《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感谢上级部门和专家团队的关心和支持。

湖泊管理办法关注度高,参会人员都畅所欲言,充分的发表意见,区管委会层面也进行了认真深入的研讨。立法的目的在于改善水质,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措施,区域的划分符合现有客观实际,既满足生态治理的要求,又尊重老百姓的生产需要。

《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对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将为“利剑”行动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审核:涂丹 签发:陈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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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