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药品暖民心 改革红利惠群众
益阳市大通湖区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把降价幅度明显的集采药品政策落地作为重要抓手,多措并举,上下齐动,有效缓解了群众“买药贵”现状,真正让参保群众享受到了医药改革带来的红利。
抓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现年51岁的陶香,家住金盆镇金桥社区,于2013年患2型糖尿病,她说:“自从药品实行带量采购后,我吃的糖尿病药便宜了很多,大大的减轻了家庭的负担,感谢政府。”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集采药品政策,大通湖区医保局在采用传统宣传手段的同时,深入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村委会面对面培训宣传集采药品政策,并发放集采药品中选价格清单,以最直观的形式体现集采药品的价格优势,通过基层干部让老百姓认同集采药品,放心去购买集采药品,真正达到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目的。
抓落实,保证药品透明集采。从2019年实行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以来,大通湖区医疗机构共集采药品品种88个,集采总金额达490多万元。大通湖区人民医院从2020年11月开始集中带量采购线上支付,乡镇卫生院从2021年5月开始集中带量采购线上支付,全部线上交易公开化,一方面减少医疗腐败,另一方面则是促进实际交易价格、成本的透明化,更好地形成了一套合理的价格发现机制,为集采等提供数据支撑。现在带量采购工作已经完成第一至第五批,第一批新一轮、第二批新一轮、五省市第一批常用药物带量采购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的带量采购工作有第六批、骨科创伤医用耗材类等。
抓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动态监测集中采购药品销售情况,随机抽查医疗机构销售价格,重点关注倒卖、私开集采药品等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在国家集采药品确认入库后的1个月内与中选药品配送企业完成结算,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均未超过90天。对于部分医疗机构不采购或少采购行为进行约谈,确保集采药品政策在大通湖区落地落实落细。
抓服务,强化为民服务举措。开展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区医保局对全区4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在第二批考核中区人民医院考核合格,获得结余留用奖励基金,在第三批结余留用考核中区内所有参加带量采购医院全部获得结余留用奖励。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中采购的积极性,通过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让更多的老百姓分享了改革红利,减轻了他们的医药负担。
审核:周帅文 签发:刘捷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