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3-01-13 09:19
作者:郭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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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筑牢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防线,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1月12—13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深入区内超市、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进行重点专项检查现场
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集中对春节期间热销的副食品、蔬菜、水果是否超过保质期、生猪肉是否经检验检疫、食品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等进行重点专项检查,对发现超市存在自制预包装食品未标注保质期、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明未公示等问题,要求商家限期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通过开展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力维护了春节期间区内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下一步,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好食品安全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障区内群众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
审核:周帅文 签发:陈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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