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开展2023年第三、四季度河湖长制工作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10-19 14:58
作者:史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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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区河长办联合区河道督察办开展2023年第三、四季度河湖长制联合督查,根据全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河湖长制网格化管理、美丽河湖建设和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河湖岸线管控,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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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强调,为强化和落实“河长制”责任体系,治理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河长制”效能,要全面贯彻落实省第9号总河长令,进一步增强全区河湖管理能力,提升河湖长制网格化管理水平,着力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督查组指出,各镇要在河流管理保护、图斑核查整治等工作中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成好省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各项任务,要狠抓河湖长制工作重心,将河长制工作与人居环境、厕改、水环境治理等一系列工作相结合,相互协调,达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格局,积极推进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
一审:涂 丹
二审:易志斌
三审:蒋峻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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