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打击行动
发布时间:2023-12-25 09:43
作者:彭索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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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区林长办)联合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统战部(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南洞庭保护管理局开展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打击行动。重点对自然保护地、车站、物流公司、快递门店、农贸市场、餐馆酒店、线上平台等野生动物保护重点环节开展巡查宣传。同时,各镇、南湾湖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在属地区域协助配合开展野生动物栖息地巡护联合行动。
本次联合行动覆盖全区,重点检查5处农贸市场、3处冷库、90家饭店、8家快递物流公司、1处互联网平台、大通湖汽车站、南洞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并对千山红镇大莲湖村、北洲子镇向东村、金盆镇大东口村、河坝镇老河口村及南湾湖办事处驻地(融通公司驻地)周围区域开展重点巡查巡护,行动中劝离违规垂钓人员3人、清理丝网5处、签订野保承诺书93份并粘贴在店铺显眼的位置,分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通告》《大通湖区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等370余份政策宣传资料。
今后,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将重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依法重点查处和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经营、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行为,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宣传、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巩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审:涂 丹
二审:易志斌
三审:蒋峻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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