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庭审 不一样的“纪法课堂”
发布时间:2024-06-07 09:33
作者:徐钢 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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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宣布开庭,带被告人朱新春!”6月6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就河坝镇三财垸村原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朱新春涉嫌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区纪委监察工委组织全区7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
三财垸村是本区城关镇的近郊村,随着城镇的扩容提质,村里的征拆任务较大。2023年6月,区纪委监察工委接到相关问题线索后,对三财垸村开展初核,发现原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朱新春、原村委委员谢某某存在套取征地补偿款、违规承揽工程项目等违纪违法问题,对两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朱新春在担任河坝镇三财垸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侵吞公共财物41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中提供帮助,先后2次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10万元,依法以贪污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领导干部旁听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并当庭宣判,以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朱新春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身为基层干部,我们的一言一行关乎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也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朱新春在20多年的村干部履职中,丧失了党性,罔顾基层老百姓的信任,私心膨胀,不仅严重损害了村级集体经济和村民的利益,更使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我们一定要以此为鉴,严守党纪国法底线,严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为乡村振兴和群众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金盆镇大东口村党总支书记陈志琼深有感触地说到。
一审:涂 丹
二审:易志斌
三审:昌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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