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批准实施

发布时间:2024-07-18 09:44 作者:陈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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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大通湖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大通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按照《规划》,到2035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9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3.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53平方千米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03亿立方米。

  《规划》坚持国土空间全域和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资源全要素覆盖,系统落实《益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三调”为底图底数,保障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用地空间,确保国土空间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国土空间的唯一性,统筹平衡专项规划空间需求,协调各类空间管控要求,确保所有规划纳入“一张图”系统管理。

  下一步,我区将以《规划》获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为我区建设成“洞庭虾蟹水草之都、农垦文化生态新城、大湖湿地旅游胜地”保驾护航!

  一审:涂  丹

  二审:易志斌

  三审:昌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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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