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规范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发布时间:2024-11-06 15:15 作者:刘娟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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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规范充电收费行为,11月6日,大通湖区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营单位是否实行价费分离,是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是否在充电设施显著位置标明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价格信息。此次行动共检查居民小区充电经营单位6家,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各6份,并督促经营单位尽快落实“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的“价费分离”(“价”即服务价格、“费”即电费)要求。

  下一步,该局将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全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秩序。

一审:涂  丹

二审:易志斌

三审:陈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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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