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审计局荣获第八届湖南省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6-09-29 15:32
作者: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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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从第八届湖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现场传来喜讯:大通湖区审计局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会场内气氛庄重热烈,当“大通湖区审计局”的名字在表彰名单中响起,该局代表登台领奖,郑重接过这份沉甸甸的荣誉,现场响起热烈掌声。
据悉,“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全省公务员系统的最高荣誉,由省委、省政府授予,每五年评选一届,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产生,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此次大通湖区审计局从全省众多公务员集体中脱颖而出,充分体现了其过硬的政治素质、扎实的工作业绩和良好的队伍形象。
近年来,大通湖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管委会中心工作,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民生保障、权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从乡村振兴到医保,从殡葬到校园餐,群众关切在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一次次现场核查、一项项问题整改、一条条制度规范,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同时,该局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创新廉洁监督机制,着力锻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审计铁军,多项工作获得上级肯定和表彰。
荣誉是肯定,更是鞭策。该局主要责任人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实作风、更优业绩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不辜负组织信任和人民期望。
一审:易志斌
二审:王玉洁
三审:严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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