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选调政法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及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3 17:16 作者:徐德钦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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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政法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资格,从2016年5月16日上午8:00开始,截止到5月27日下午17:00,参加公开选调报名人员共计11人。经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11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0人。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告如下(附后)。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笔试将于2016年6月12日在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进行。现将本次考试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笔试时间:6月12日下午15:00—17:00。  

    2.笔试地点: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四楼视频会议室。  

    3.请考生携本人身份证于考前15分钟准时入场参加考试,迟到者将失去考试资格。 

    附:2016年大通湖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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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