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为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整合全区法律服务人才资源,经请示区委、区管委会领导同意,决定组建大通湖区“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织管理,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相应基本能力;
3、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二、招募范围
1、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或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退休干部、机关工作人员;
2、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员;
3、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服务方式
1、动员引导志愿者积极参与“法治大通湖”建设,服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政策的实施;
2、鼓励引导志愿者进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办事指引等志愿服务活动;
3、组织在节日、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四、报名时间
从公告刊登之日起报名,长期有效。
五、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区司法局办公室,各镇司法所
联系人:邓跃明 联系电话:0737-5664777或13170376334
六、报名要求及人员确定
1、申请人填写《大通湖区“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登记表》、交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出示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等资料;
2、单位或团体统一申请的,组织者负责收集个人登记表、照片,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造册,统一到区司法局登记;
3、区司法局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向社会公布,审核情况得到社会认可后确定志愿者,依照相关规定注册管理。
大通湖区司法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