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餐饮门店、宾馆、酒店等服务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市监〔2020〕7号

发布时间:2020-02-18 10:0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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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餐饮门店、宾馆、酒店等服务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疫情期间经营场所和从业人员防控工作,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坚持每个企业都有单独的复工复产防疫工作方案;坚持每日做好人员台账登记;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监测;

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毒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毒);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毒防疫;坚持每日向属地镇、社区(村)报告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餐饮门店、宾馆、酒店等服务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好防控方案,明确责任人员,落实防控措施。全面做好经营场所,包括大厅、后厨、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清洁消毒工作并记录。经营场所保持空气流通,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肥皂、消毒液等。住宿单位要建立和规范服务流程,大厅门口要设置消毒地巾或穿戴鞋套设备,进店时询问顾客体温及健康情况并记录。

二、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各餐饮门店、宾馆、酒店等服务单位每日上岗前要对从业人员当日健康情况进行体温检测,做好建档和记录工作;所有人员按规定配戴口罩上岗,并做到及时更换口罩。发现有发热(37.3℃以上)、乏力、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离岗,视病情就诊,在医院排除其为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并治疗痊愈后才能上岗。

三、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各餐饮门店、宾馆、酒店等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要严格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避免生熟食品、餐饮用具交叉污染。餐厨垃圾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严格落实配送要求。餐饮门店、酒店(含内设饭店)只提供外卖、配餐服务。要设立外卖取餐专区,避免或减少人员接触;要强化对送餐人员管理,落实送餐“骑手”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要加大配送容器、车辆等清洗消毒频次。

各餐饮门店、宾馆、酒店等服务单位可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制定的两个中药预防处方(见附件:湘中医药函〔2020〕23号),煎制中药汤剂供本单位员工预防使用。各餐饮门店、宾馆、酒店等服务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细化具体措施,确保上述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附件 1:《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重要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湘中医药函〔2020〕23号)》

附件2: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体温测量情况登记表

附件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情况登记表


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益阳市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1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 湘中医药函〔2020〕23号(1).pdf

附件2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体温测量情况登记表.xlsx

附件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消毒情况登记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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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