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通湖涝区治理(湖堤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红线内房屋拆迁、青苗扫障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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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涝区治理(湖堤加固)工程项目沿线居民、农户:
益阳市大通湖涝区治理(湖堤加固)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水利厅以湘发改投资(2019)232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起点位于大通湖大桥南面 1.08公里老三运河入口处,沿防洪渍堤往北至南县交界处(通天闸)止,全线长11.78km。
根据湖堤加固工程建设需要,除完全利用现有湖堤面积外,还需在大堤禁脚内往东扩展约50亩(以施工红线为准)用于堤防加固。经初步统计,在堤面和禁脚范围内现有住房9栋,杂屋7栋;同时涉及油菜、杨树、桔树、桂花树等种植面积,以及电力、通讯杆线等。当前项目建设在即,为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堤防、水闸、护岸、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之规定,凡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水利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在水利工程建设用地上搭建房屋或地面构筑物,以及私自种植各类作物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其违法所建房屋(地面构筑物)及其种植的各类作物(含林木),必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清除;逾期不清除的,予以强制清除,并由设置者承担清除费用,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此防洪大堤及其禁脚内乱搭、乱建、乱开挖、乱种植,否则予以严惩。
大通湖区应急管理局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大通湖区河坝镇人民政府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大通湖区管理局
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通湖区交通运输局
二0二0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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