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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决定于2020年4月20日开始启用千山红镇五七大道、白汀路新增的四处违法停车电子自动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的将依法处罚。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和配合交警的执法管理工作,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