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关于大通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3 10:3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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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大通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自2020年6月3日起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大通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大通湖区千山红镇、河坝镇、北洲子镇和金盆镇污水处理厂

建设单位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提标改造和原址新增处理规模项目,涉及大通湖区千山红镇、河坝镇、北洲子镇、金盆镇等各处污水处理厂(中心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不涉及另行选址建设,均为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部进行改造和新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设设施主要为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管理人员不在厂区食宿,废气主要为细格栅、调节池、贮泥池等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气体。通过采取一体化地埋式设计,覆草绿化、及时清运污泥等措施,以降低无组织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的尾水。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格栅调节池内的提升泵,设备房风机、空压机、污泥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使用一体化设备,并采取地埋式设计、水下安装、室内安装等减噪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栅渣;沉砂池产生的砂砾;膜生物反应器产生的污泥;废弃的紫外灯管。栅渣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砂用作道路路面垫层,污泥脱水后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处置,危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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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