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关于大通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10 16:49
作者:
浏览量:
A+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2020年6月10日对《大通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地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 联系电话:0737-5666826)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大通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益环大审(表)﹝2020﹞1号 |
2020.6.1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