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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思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18年大通湖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化厂房13#建设工程已完工验收,邬正坤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10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