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垂钓行为的通告

大管通〔2020〕8号

发布时间:2020-07-06 16:3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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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我区水生生物资源,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农长渔发〔2020〕1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区管委会研究,现就规范垂钓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钓区范围:大通湖大湖渍堤岸线内全部水域。

二、限钓区范围:洞庭湖、胡子口河、金盆河、老三运河、大新河、塞阳河东支、四兴河、五七运河。在上述区域范围内垂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垂钓者应“一人一杆、一线一钩”休闲垂钓,禁止采取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方式进行垂钓。


(二)禁止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进行垂钓。

(三)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

(四)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进行垂钓。

(五)禁止任何渔获物买卖交易。

(六)垂钓者应注意自身安全,服从、配合区直有关单位和垂钓水域所在镇、南湾湖办事处管理,及时收集处理垂钓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

三、各镇、南湾湖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坚持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劝止、处罚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共同规范垂钓行为。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区直相关执法部门和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法采取没收渔具、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凡在执法过程中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及时举报违法违规垂钓行为,举报电话: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0737-5661350

河 坝 镇:0737-5662078

北洲子镇:0737-5620122

金 盆 镇:0737-5610095

千山红镇:0737-2556449

南湾湖办事处:13707375368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益阳市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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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