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保证金退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9 15:4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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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南湾湖土地开发项目(三期)现已完工验收,核准预留质量保证金3%。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该项目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蔡浩  联系电话:0737-5661590  13873771650)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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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