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小区1号楼(住宅)和11号楼门面、住宅遗留问题处置第一批不动产办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9 15:4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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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通湖区问题楼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金泰小区1号楼(住房)和11号楼门面、住宅的清理,并经开发商确认对以下人员所购房产进行第一批公开公示,请予监督。

金泰小区1号楼(住房)明细表

房号

确认

户主

姓名

房号

确认

户主

姓名

201

蔡志荣

403

吴建辉

202

徐文武

李三梅

404

宋明钟

203

肖兵

501

傅学佳

204

吴再云

502

张聘娥

301

徐丰乡

503

周霞

302

卓新农

504

成宇

303

彭伟龙

601

胡俭

304

成宗保

602

罗芳

401

李志文

黎元满

603

张开林

402

余宇波

604

陈程

金泰小区11号楼明细表

房号

确认

户主

姓名

房号

确认

户主

姓名

101

王超

302

彭毅

102

刘卫红

303

龚刻

103

卓志魁

304

杨进才

104

龚哲

401

杨四元

105

何花

402

杨智勇

106

金国富

403

陈志勤

107

肖志强

404

刘伟

108

邓超

501

曾庆波

109

龚刻

502

朱承继

110

邓明辉

503

苏建军

201

王超

504

张建辉

202

龙君

601

刘勇

203

谭天帅

602

罗建良

204

邹菊梅

603

朱毅

301

罗誓军

604

谢秋华

本公示期为10天,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问题楼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公示期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在公示期无异议,请业主带好原始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及契税、房屋维修资金、自来水增压开户费、办证工本费等到政务大厅二楼问题楼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补。

联系电话:15292091280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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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