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7 09:00 作者: 浏览量:
A+A-

湖南宏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老河口殡仪馆连接线农村公路工程已完工验收,陈拥军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5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区民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