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记三等功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0-10-28 15:4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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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湘组发〔2007〕11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湘人发〔1996〕125号),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拟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彭穆等35名同志记三等功,现对记三等功人员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拟记三等功人员在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到受理单位当面反映等形式进行。凡反映问题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反映问题者将受到保护。举报受理期限: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4日。

受理单位: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组织部518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7-5665043、12380转7

 

附:拟记三等功人员名单表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拟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立功情况

彭  穆

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

三等功

曹  霞

区妇联主席

三等功

曹  哲

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

三等功

徐  铁

区委宣传和统一战线工作部文旅广体办工作人员

三等功

袁  晓

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三等功

喻建华

区公安分局河坝派出所所长

三等功

赵拥军

区公安分局沙堡洲水陆派出所所长

三等功

龙练军

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

三等功

黄  彬

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三等功

刘  毅

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警

三等功

蔡  亮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农财企财股股长

三等功

曾  娜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行财社保股股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三等功

刘  宇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经建债务股股长

三等功

李文超

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统计股股长

三等功

向见军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三等功

刘庆华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党组成员、农垦办专职副主任

三等功

何应荣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三等功

贺彩云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三等功

袁  佳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三等功

匡晓君

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

三等功

徐德钦

区政务中心副主任

三等功

董晨帆

河坝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三等功

卢永德

千山红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三等功

金  和

千山红镇党委副书记

三等功

刘佳贝

千山红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三等功

沈超剑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三等功

吴小红

大通湖区第一中学教师

三等功

廖述金

大通湖区第一中学办公室主任

三等功

夏勇登

大通湖区金盆镇中学校长

三等功

李  波

大通湖区第一中学教师

三等功

帅  波

大通湖区金盆镇中学副校长

三等功

刘  俊

大通湖区第一中学团委书记

三等功

卓家华

大通湖区第一中学教师

三等功

刘建晖

大通湖区第一中学教师

三等功

徐艺红

大通湖区河坝镇芸洲完小教师

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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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