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 (2021第1号)

发布时间:2021-01-29 09:22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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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1号)

湖南和佳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城乡供水一体化友谊北路雨污管网改造及配套工程现已骏工验收,王君玲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10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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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