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1第11号)

发布时间:2021-03-31 09:38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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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0年大通湖区第二期厕所改造工程已骏工验收,吴德保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56400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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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