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1第12号)

发布时间:2021-03-31 09:4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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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区乡镇污水处理收集管网金盆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三期二标工程已骏工验收,李伟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27216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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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