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1 16:29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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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安全管理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压事故,保平安,保畅通”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中心城区、省道电子抓拍设备新增点位予以公告。现将设置地点和查处的违法行为种类公示:

路口名称

S510S307交叉路口

S307执法服务站红绿灯交叉路口

S307X411交叉路口

S307S220交叉路口

S307X006交叉路口

S307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

五一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

五一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

友谊路与大通湖大道交叉路口

以上点位如被电子设备抓拍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违反禁令标志、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按所需行驶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2021610起以上被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会被录入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并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益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通湖大队

                                 20216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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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通湖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