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1第22号)

发布时间:2021-06-07 08:30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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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楚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区金盆镇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二标工验收,熊和平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金为5.7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6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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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