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1第26号)

发布时间:2021-06-16 15:21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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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龙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老旧小区管网改造二期)四标段工验收,李阳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金为3.41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6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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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