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 (2021第27号)
发布时间:2021-06-1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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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浩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区s206渠道与大通寺渠道治理工程二包已骏工验收,朱望成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9360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