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6 15:15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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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2日至12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31日,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自然资源局的反馈意见》的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高度重视

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促等工作。成立巡察整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纪检的班子成员任组长,纪检专干任副组长,负责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2021年3月份以来召开党组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区委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清单,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3类11项。截至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方面

1.关于“规划服务指导不及时”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规划专人负责批后项目指导服务,加强城区规划动态巡查。截至6月中旬,规划部门指导中心城区报规项目12个,建立周巡查制度,确保每周各项目建设进度巡查2次;二是完善了规划例会工作规则,建立区级、镇级、局级三级审查制度,2021年第二次城乡规划例会审议并通过了《大通湖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确保规划审查无漏洞,截至6月底,已召开4次局级规划例会,2次区级规划例会。三是在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最新上级要求,紧跟省市要点专业知识。截至6月底,局规划部门参加市级专业会议2次,对接省厅技术单位3次。四是加大规划宣传力度,6.25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我局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及宣传活动,并分发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

2.关于“权属界线成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利用全区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配合民政部门对全区的村级行政界线、镇级行政界线进行卫星定位以及划定。2020年6月底已将电子版成果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后续将持续进行指导和监督工作。

3.关于“未实现‘多测合一’”的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四个一”建设,即一个名录库、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一套机制,对辖区测绘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已将本地测绘公司引导进入平台。大通湖区仅一家符合资质的测绘单位,且为非试点地区,将持续跟进完善平台管理。“多测合一”平台已与工改系统“多规合一”相连通。我局对原农场时期国土和房产部门各自登记的零散数据进行了数据整合,将登记的权利人数据形成了完整的数据链,相关技术单位已提交了1000余份历年来测绘成果,并整合为一张地图数据。

(二)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宗旨意识树立不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取消127项业务,其中行政许可61项,行政确认35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征收5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了办事指南,更新了公开事项审批主体、法律依据、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各项要素,增添了便民服务卡。三是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2021上半年度,“我要买卖二手房”办理564件,“我要办公积金贷款”办理705件,“我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理14539件,“我要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理2352件。四是不动产登记系统真正做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2021年上半年,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权证2252本,证明340份。五是设置党员示范岗,坚决禁止对群众态度冷硬、敷衍塞责、拖延刁难、推诿扯皮,高质量服务获取群众一致好评。六是一把手亲自抓,逐步解决了“金泰花园”“盛世华都”办证问题。截至6月28日,“金泰花园”发证117本,“盛世华都”发证272本。七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专人负责,完善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行政执法力度不大”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港湾乐中乐幼儿园非法占地998.48平方米,于2021年2月立案查处后处以行政罚款14977.2元,并对超出面积协议出让,重新补办用地手续,按现时地价补交出让金736635元,现已整改到位。二是两法衔接系统,定期录入案件信息,共计9宗。三是利用无人机每月进行动态巡查,做到了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目前已发现违法问题6宗,已立案处罚到位4宗。四是2021年3月,区检察院向我局移送检察建议书(大检民行行公建〔2021〕3号),我局迅速履职,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并将情况复函区检察院后,检察院作出终结审查决定书(大检民行行公终〔2021〕4号);同时,我局加大了对野生动物的宣传保护力度,发放宣传资料430余份;五是截至6月底,巡查暂未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三)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区委组织部及区纪委相关要求,高质量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获得了区委指导组的一致认可。

2.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2021年工作要点;二是已将从严治党相关内容加入第6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中。

3.关于“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增设3个森林防火警示牌,分别设置在千山红镇片林主要集中区域交通干道边(S510路边)、北洲子镇和河坝镇交界处间堤林带(S218路边)、北洲子镇和金盆镇交界处间堤林带(向阳闸边)。二是结合林木采伐、林地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到林地现场、到采伐地块开展日常宣传、巡护、排查,督促镇、村和林木权属单位(个人)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明确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森林防火措施。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全面整改,自然资源局党组和全体干部思想上受到了极大地触动了,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方位得到了鞭策和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助力大通湖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一)强化领导,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向前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委区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耕地保护、土地储备交易、国土空间规划、执法监察、土地征收、林业管理、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劲动力。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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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