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1第36号)

发布时间:2021-08-03 09:11 作者: 浏览量:
A+A-

益阳大通湖益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四标段项目已竣工验收,曹彪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5.4829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