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大通湖区垃圾填埋场问题予以销号的公示
根据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照举一反三原则,我区已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通湖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以下简称垃圾填埋场)位于大通湖区中心城区东南面,总投资3949万元,占地面积6公顷,其中填埋区占地面积2公顷,填埋库容量为30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20吨,实际每日处理量为50吨,2012年10月完工投入运营,自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累计处理生活垃圾9万多吨。2017年大通湖区实行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全区生活垃圾送至益阳垃圾焚烧发电厂,采取清洁焚烧发电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停止使用。
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娄底市燕子岩垃圾填埋场部分渗滤液经雨水渠排放至下游农田灌溉渠,经采样监测,氨氮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相当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80倍。湘潭市双马填埋场与湘江大堤最近距离不到100米,2019年以来累计将6.5万余吨渗滤液外送处理,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怀化洪江市黔城、安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均不足,外运处理台账不完善,部分渗滤液去向不明。
三、措施及效果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建城函〔2020〕130)文件要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南省和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益阳市大通湖区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方案》通过省级专家评审。2020年10月21日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由长沙建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工建设,12月16日完成填埋场临时封场治理工作,12月17日完成验收工作。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仅对存量垃圾渗滤液进行处理,2021年4月加装在线监测设备,垃圾渗滤液在线监测数据和委托第三方检测数据,出水水质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我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指导大通湖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制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巡查管理制度,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安排专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日常巡查并建立台帐,安排专人负责垃圾渗滤处理设施,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垃圾渗滤液出水和周边地下监测水井进行检测,做到有的放矢。2021年7月,对大通湖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并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9月18日《益阳市大通湖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
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未出现环境污染问题,渗滤液处置达标排放。
特此公示。
益阳市大通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