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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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隆重表彰全区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经有关程序评选出拟表彰对象。现公示如下:
拟评选为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集体)5个 :
河坝镇
区交通运输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部
拟评选为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10人:
区纪委区监察工委:孙君宜
区委组织部:欧阳赵群
区公安分局:刘进、李丹
区委政法委:欧阳文波
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樊克俭
河坝镇:曾勇
千山红镇:伍杰
北洲子镇:陈期军
金盆镇:胡鑫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扫黑办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联系电话:0737—5665067
大通湖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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