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意见》(国发〔2021〕5号)《湖南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委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共益阳市大通湖区委政法委是区委主管全区政法工作和区管委主管司法行政、信访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加挂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牌子。
中共大通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接受中共大通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
区委政法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区委政法委设以下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和人事财务室、维稳和政治安全办(反邪教协调办)、综治和基层社会治理办、司法事务办(社区矫正股、普法治理股、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股)、信访办(执法监督室)。设河坝、北洲子、金盆、千山红司法所4个派出机构。
区委政法委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书记1名(由区委委员兼任),常务副书记(正科级)1名,副书记(副科级)2名,政工室主任(副科级)1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后勤服务人员只出不进,编制空一减一)。大通湖区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有大通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本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调研工作;受理、审查公民提出或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指定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大通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主要职责是:负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授权,组建大通湖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负责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印鉴及纠纷案件归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
我们按照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规程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科室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1、经济性分析,预算完成率:实际收入金额为7698184.28元,预算收入金额为5997847元,完成率为100%。预算调整率:本年年初预算数为5997847元, 预算调整数为8621677.78元, 预算调整率为100%。已制定《区政法委财务制度》和《区政法委公务消费审批制度》等办法,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支出进行了有效管控。
2、效率性分析,重点工作完成率:一是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坚持区委、区管委和各单位的定期议稳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重要决策事项坚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执行“群体性事件四级响应”机制,及时处置涉稳突发事件,妥善处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意外等非正常死亡应急事件。开展反邪教工作,教育转化邪教人员4人,打击处理邪教违法人员2人,实现建区以来连续20年“三个零”(零上访、零聚会、零插播)指标;成立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涉疆服务管理领导小组,排查摸准国家安全信息,做好涉疆人员摸底服务管理工作,没有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人和事;开展禁毒工作,完成区禁毒协会第二届换届选举,查处吸毒人员9人,完成1起省督目标案件,整治毒品滥用,现有吸毒人员下降44名。坚持特护期的联勤值守和机动快速处置,排查化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7个,圆满完成维稳安保工作任务,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保持了全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二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平安建设的职能转化,调整优化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形成“大平安”工作格局;改善基层社会治理,牵头完善了全区村规民约,推进“枫桥经验”落地生效,深化了“义工”、农村集中居住区楼栋化管理、“和事佬”、红袖章义务巡逻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等5项“微治理”特色工作;承担“雪亮工程”建设任务,打造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如期完成全区“六进六护”工作任务,完善村、社区网格92个,每个网格都建立了监督服务微信工作群,入群率88%;全面开展到户综治保险,试点建设村民道德档案,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交通安全“顽症痼疾”,制定全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禁航禁捕专项行动以来,坚持压实责任,开展集中巡查和日常巡逻,共组织14次大湖联合执法巡查,劝离垂钓人员362人次,收缴地笼4104副,收缴渔网1675副,打击处理涉渔违法人员45人,很好地维护了大湖社会治安秩序。四是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5次接受中央、省市扫黑除恶督导,办理涉恶案件8件,公诉39人,宣判36人,追缴违法财务875万元,处理保护伞4人,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6个;今年重点开展“六清”行动,认真清理党员干部是否参与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发出并收回“三书一函”26份,出台了《大通湖区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制规定》。
3、效益性分析,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等发放问卷调查,经统计对大通湖区委政法委的工作现状、厉行节约、信息公开等情况满意度有较高评价。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7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看,目前我委在预算执行及绩效自评工作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绩效自评工作方面,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量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将绩效自评成果全面运用到预算支出管理工作实际中还不够深入。主要原因:我委各部门职责职能、具体工作内容较为宏观,对绩效管理相关政策、业务了解、掌握还不够,绩效自评工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财务工作方面,财务工作信息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方面政策、细则还不够完善。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压实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促进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绩效自评工作规程,不断提高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做好业务工作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深化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促进机关运行效率的提升。
2.持续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信息化工作力量的配备,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有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3.夯实机关财务工作基础。抓好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实现财务工作的标准化、流程化,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大通湖区委政法委
2021年11月3日
附件3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预算单位名称 |
大通湖区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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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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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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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599.78 |
599.78 |
599.7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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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599.78 |
599.78 |
599.7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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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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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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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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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全力维护政治安全 目标2: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目标3:平安建设稳步推进 目标4:法治建设得到加强 |
目标1:圆满完成维稳安保工作任务,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保持了全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目标2:实现全年特护期无一人进京上访,全区全年无进京访、无赴省进京群访、无负面舆情炒作,今年又获得全省信访工作“三无区”荣誉。 目标3:我区全省公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得分93.45分,高出全省平均分1.46分,居全省第8位,实现了年初确定的保持全省前十的工作目标,连续第十年保持全省“平安区”荣誉。 目标4: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6人,解除矫正297人,现在册69人,至今未发生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完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做好今年特赦工作的摸排,排查出符合特赦标准的社区服刑人员3人;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案件评查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加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效进行司法救助和信访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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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职责 |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政法机关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司法行政、信访等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深入推进平安大通湖、法治大通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战线的调研工作,探索政法工作规律,加强协调管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六)掌握政法舆情动态,指导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加强政法系统党的纪律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承办区法学会日常工作。 (九)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开展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十)指导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管委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区管委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负责区管委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负责镇政府和区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区管委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负责立法协调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管委会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区管委会学法活动。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十四)负责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信访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处理网上投诉平台和领导信箱的网上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群众网上投诉、来信批示件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纠纷问题。及时向区委、区管委会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办事处)向区委、区管委会反映的重要信访维稳问题。 (十六)办理区委、区管委和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长热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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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极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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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指标 |
数量指标 |
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
教育转化邪教人员4人,打击处理邪教违法人员2人,办理涉恶案件8件,公诉39人,宣判36人,追缴违法财务875万元,处理保护伞4人。 |
教育转化邪教人员4人,打击处理邪教违法人员2人,办理涉恶案件8件,公诉39人,宣判36人,追缴违法财务875万元,处理保护伞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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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并运行 |
4个乡镇 |
4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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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涉黑涉恶团伙 |
办理涉恶案件8件,公诉39人,宣判36人,追缴违法财务875万元,处理保护伞4人。 |
办理涉恶案件8件,公诉39人,宣判36人,追缴违法财务875万元,处理保护伞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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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着力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
开展全区教育整顿,全区政法系统158人自查报告各类问题513个,全区政法系统56个顽瘴痼疾已全部整改完毕。 |
开展全区教育整顿,全区政法系统158人自查报告各类问题513个,全区政法系统56个顽瘴痼疾已全部整改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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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时间 |
2020年1月-12月 |
2020年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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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拨付时效 |
2020年1月-12月 |
2020年1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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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信访维稳专项 |
33万 |
3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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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全区人员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建设和有效发展 |
长期有效发展 |
长期有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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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全区的社会治理治安 |
长期有效发展 |
长期有效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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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全区的生命财产安全 |
长期有效发展 |
长期有效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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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维护全区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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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区委区管委大局、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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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长期有效 |
促进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长期有效 |
促进经济文化可持续发展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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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生态文明环境可持续发展长期有效 |
促进生态文明环境可持续发展长期有效 |
促进生态文明环境可持续发展长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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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服务满意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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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人员满意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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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2020年编制人数 |
2020年 实际在职人数 |
变动数 |
33 |
36 |
3 |
|
“三公经费”变动情况 |
上年预算数 |
本年预算数 |
变动率 |
440000 |
400000 |
100% |
|
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
项目支出预算总额 |
实际项目支出总额 |
执行率 |
2829600 |
2829600 |
100% |
|
预算完成情况 |
2020年预算总额 |
2020年决算总额 |
执行率 |
5997847 |
9068500 |
151.19% |
|
预算调整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年中预算调整 |
调整率 |
599787 |
3070653 |
511.95% |
|
结转结余变动情况 |
上年结转结余总额 |
本年结转结余总额 |
变动率 |
0 |
0 |
|
|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
“三公经费”预算数 |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
控制率 |
400000 |
305200 |
76.3% |
|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预算数 |
实际政府采购金额 |
执行率 |
0 |
0 |
|
|
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
固定资产总额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 |
利用率 |
1769902.97 |
1769902.97 |
100% |
|
内部控制制度完成情况(是/否) |
预算业务管理 |
收支业务管理 |
政府采购业务 |
是 |
是 |
否 |
|
国有资产业务管理 |
建设项目业务管理 |
合同业务管理 |
|
是 |
是 |
是 |
附件5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表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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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入 |
(15分) |
预算配置 |
(15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7分)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7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分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7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8分)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8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8 |
||||||
过 程 |
(50分) |
预算执行 |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分)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4 |
||
预算控制率 |
(5分)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3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6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预算管理 |
(3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7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7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8分)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8 |
||||||
过 程 |
(50分)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分) |
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8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分) |
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分) |
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2 |
||||||
产 出 及 效 率 |
(35分) |
职责履行 |
(8分) |
目标任务实际完成率 |
(8分) |
该项得分=(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得分/总分)*8 |
根据区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得分折算。 |
8 |
||
履职 效益 |
(15分) |
经济效益 |
(5人)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5 |
|||||
社会效益 |
(5分) |
|||||||||
生态效益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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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
行政效能 |
(6分)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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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分)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合计 |
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