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湖南高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通湖区城乡供排水一体化三标段已竣工验收,李建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3.08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