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益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区负责的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区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二、整改目标
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1年度的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任务。大通湖区根据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度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大通湖区化肥减量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大通湖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问题整改方案》《大通湖区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根据《2021年湖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制定了大通湖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
2.加大资金投入。区管委会第11次常务会议议题之四就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资金进行了全面研究,会议明确由区财政整合资金625.64万元用于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重点支持核心示范片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措施落地。对配方肥、有机肥、绿肥生产、绿色防控物资购买和使用进行补贴。
3.区委、区管委会对化肥减量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4次,区委副书记、区长组织召开化肥减量实施方案编制座谈会与研讨会2次;区委、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化肥减量问题整改调度推进会8次;区纪委和农业部门联合对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下发督查通报3期;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每月(5-12月)开展督查,下发督查通报8期;召开化肥减量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12次,对每阶段工作进行系统安排,较好地推动了化肥减量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7月14日周军副区长组织现场观摩推进会、2021年10月28日刘文副区长组织全区化肥减量问题整改推进会、2021年12月13日刘文副区长组织农药化肥减量与秋冬种生产等工作推进会,对农药化肥减量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对标对表进行了评议,准确衡量和持续稳步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工作;区农技推广中心发布《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工作进度与安排》5期,绿肥生产督查通报2期。自化肥减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省、市整改方案的要求,每月向市整改办上报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现按相关要求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
公示期: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549744642
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