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2第31号)

发布时间:2022-08-04 10:47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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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创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盆河南县(大通湖区)二期治理变更项目竣工验收,彭雄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保证金为2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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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