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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大通湖区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5 15:59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2〕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和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1〕326号)精神,下达我区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任务900亩,任务完成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前。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2022年11月30日前按照《大通湖区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方案》要求向我局申请,我局将对递交申请的业主和单位进行核定,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大通湖区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方案

 

 

                                                                                   益阳市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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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通湖区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2〕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和省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发展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1〕326号)规定和要求,为全面完成大通湖区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实施任务,结合大通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谁抚补谁的原则。自愿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抚育主体,完成任务且验收合格的可以享受补助。

(二)突出重点、典型示范的原则。根据全区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重点进行布局与安排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在区域上突出乡村振兴、生态廊道建设、重大工程区域治理等重要区域森林抚育;在抚育主体上突出村集体、森林抚育示范单位等;在抚育方式上突出抚育间伐。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政策与结果公开,任务安排公平,验收兑现公正。

(四)统筹安排、责任落实的原则。在区委区管委会和各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谋划发展目标、加强协助配合,统筹安排森林抚育任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落实到位。

二、公开公示

通过政府网站、公共场所等公示、宣传森林抚育补助省林业局文件、区级工作方案和申报、分配、验收、资金补助等相关政策、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补助范围与标准

(一)补助范围。自愿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抚育主体,在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完成森林抚育任务且验收合格、连片抚育面积50亩(含)以上的可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森林抚育补助标准平均为200元/亩,直接兑付给森林抚育主体。分为以割灌除草方式为主和以抚育间伐方式为主的两种类型。

四、申报资格与方式

由森林抚育主体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区级工作方案自愿申报,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审查。

(一)申报资格。申报主体应为对森林抚育土地具有使用权或经营权以及抚育连片面积 50 亩 (含)以上的单位 (国家机关除外)。单位通过协议委托第三者抚育的,第三者也可以作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方式。抚育主体按林地所属行政区划申报即向所属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申报,经镇资格审查后由镇统一报区自然资源局资格审核。

五、下达任务与分解

(一)下达任务。上级下达全区2022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任务900亩。

(二)计划分解。区自然资源局根据全区乡村振兴、生态廊道建设工作实际情况,针对重要区域的金盆镇大东口村、河坝镇老河口村、北洲子镇北胜村、千山红镇大莲湖村分解抚育任务,由村委会负责在村集体经营的林地范围内组织实施,各村要将抚育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路段地块。

六、作业设计和技术培训

(一)作业设计。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队伍,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编制作业设计,及时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作业设计在突出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同一抚育主体内的不同小班,作业设计时可以根据实际投入情况设计不同的技术指标和措施,同时选择部分小班建设高标准示范样榜。

(二)技术服务。区、镇主管部门加强技术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按照事前计划部署、事中督促指导、事后检查验收的要求,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

七、组织施工和施工验收

(一)组织施工。严格督促抚育主体依据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大力推行专业化、机械化作业,强化现场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质量。

(二)施工验收。森林抚育任务完成后,区自然资源局组织镇政府、村委会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作业设计要求和相关验收办法及时开展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兑现依据。

八、年度总结与竣工自查

(一)工作总结。区、镇在2022年12月底时对2022年森林抚育补助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

(二)完工自查。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0日前完工和自查,并于2023年1月底前将自查报告报市林业局审核。

九、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

(一)兑付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验收结果编制资金结算表,附上验收相关资料,按财务报账制度与程序及时报送财政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造林主体,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兑现工作。支付个人的采取“一卡通”支付,支付单位的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二)补助费用使用。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资金用于抚育主体抚育生产费用和劳务费用补助,自然资源(林业)主管部门必要的管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档案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森林抚育补助项目专项档案,及时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图表资料,按时归档,妥善保管。

十、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项目的重要意义,要以林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森林质量为主攻方向,充分体现林业特点和惠民功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障公平公正,既要注重程序化管理又要加强技术服务,既要保障建设成效又要保障资金运行和生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决不容许出现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项目健康实施。要加强森林抚育补助工作的指导、督促与监管,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计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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