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自强模范、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0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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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残工委《关于评选全市自强模范、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益残工委〔2022〕4号)文件精神,决定推荐全市自强模范1人、助残先进集体1个、助残先进个人1人、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1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区推荐对象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推荐对象名单:
自强模范:李友明,河坝镇有名美发沙龙业主。
助残先进集体:金盆镇残疾人联合会。
助残先进个人:王涤,河坝镇老河口完小教师。
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李龙芳,区民政人社局残联办主任。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12月6日
联系电话:0737-5661678
地 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2楼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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