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湖区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验收及资金发放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03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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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和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林造〔2023〕1号和《大通湖区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全区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验收及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公示限期7天,从2024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实名反映问题,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不接受匿名举报。
联系电话:0737-5661590(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附件:大通湖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验收及资金拟发放表
大通湖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日
大通湖区2023年中央财政森林质量提升补助项目验收及资金拟发放表 | |||||
序号 | 补助(森林质量提升实施)主体 | 验收面积(亩) | 补助标准(元/亩) | 补助资金(元) | 备注 |
1 | 益阳市大通湖生态苗木专业合作社 | 1170 | 200 | 234000 | 其中:1.金盆镇南京湖村集中连片区328亩;2.北洲子镇永兴村集中连片区130亩;3.河坝镇芸洲子村集中连片区193亩;4.河坝镇铭新村集中连片区133亩;5.河坝镇老河口村集中连片区154亩;6.河坝镇河心洲村、农乐垸村、王家湖村集中连片区232亩。 |
2 | 全区合计 | 1170 | 200 | 234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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