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4第15号)
发布时间:2024-12-2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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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2020年大通湖涝区(大通湖片)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项目已竣工验收,黎明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30.4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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