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拖拉机拟注销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7-29 10:14 作者: 浏览量:
A+A-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报废、灭失和长期脱检拖拉机专项清查并实施注销登记的通知》(湘农机监发〔2017〕18号)和益农机发〔2019〕9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对使用年限10年以上,且年检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及以上(即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取得年检合格标志或自行申请注销的38台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31台履带拖拉机、7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旋耕机)、172台轮式拖拉机、111台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共359台拖拉机的档案拟实施封存,拟注销公告公示期1个月。请相关车主在公示期1个月内到区农机事务中心办理注销登记、补检、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逾期未办理的,再次公示1个月后,我局将宣布机具号牌、行驶证作废,并注销机具登记证书、机具行驶证,公告号牌作废。注销的机具必须送交大通湖区内合法、有资质的报废回收公司报废,其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机主自负。

  长期脱检机具注销登记后,机主认为机具仍可使用的,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农办机〔2011〕47号文件”规定并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可重新办理注册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公告。

  附件: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拖拉机拟注销公示表(第一批)

  益阳市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拖拉机拟注销公示表(第一批).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