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2025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9-11 09:14 作者: 浏览量:
A+A-

  湖南新豪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金盆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孙泽勇为该项目负责人,核准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5.4万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十五天,公告起始日期从发布公告日期起计算,十五天内,我局如未接到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投诉电话0737-5666828),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